宠物店包含什么条件?
宠物医院的必备的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,宠物医院须符合以下条件:
有固定的场地和场所,经营面积必须在100㎡以上(宠物医院的建筑规模、室内空间的布局、水电等应符合诊疗业务的要求)。有相应的消毒设备,更衣、换鞋、洗手设备和卫生间。有基本的诊疗设备(诊断、检测、手术、常规治疗、X光、药剂及必要的消毒设备)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。诊疗机构名称应当使用符合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卫计委3号令)等规定的通用名称,不得使用人名、地名或者以专科、专家名称冠名。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,并在宠物医院所在地同一旗县级行政区域内备案的执业兽医(距退休年龄6年以上)。
宠物医院法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,具有执业兽医执业资格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。建立疫情报告和病死动物及诊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,病死宠物及诊疗废弃物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。有1名以上取得国家认可的消毒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,保证诊疗器械的消毒效果。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,并在有效期内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