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哪些狗不能养?
一、深圳市禁养犬名单 以下62种犬属禁养犬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,公安机关发现将依法没收处置: 二、深圳市严控品种清单(45个) 对以上68种犬实施严格管理,除经批准从事科研、宠物诊疗、养殖、教学等活动的机构以外,任何个人不准饲养;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的,应当报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,并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,凭发放的证件饲养。
三、深圳市限制品种清单(30个) 对于这30个犬只品种,提倡机构养犬,个人严禁饲养,如果确实需要饲养的,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,凭发放的证件才能饲养。
四、对无合法来源和无证犬只的处理办法 有市民想知道,对于无合法来源或者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犬只该如何处理呢?根据规定,无合法来源或无证犬只,由公安部门没收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销售无合法来源犬只的,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在禁止养犬的区域或者期间内养犬属于违法行为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养犬行为,对符合收留条件的没收犬只,并对养犬人处以罚款;对不符合收留条件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同时,对违反文明养犬其它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警告,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,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;情节严重的,可以并处吊销许可证。